特殊情形的处理 样本条款

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7)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特殊情形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8)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由于证券、期货交易所、证券经纪商或登记结算公司等机构发送的数据错误等其他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未能发现错误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减轻或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6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按本条第(四)款有关估值方法规定的第 7 项条款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处理。
特殊情形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9)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3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特殊情形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按股票估值方法的第 3)项、债券估值方法的第 7)项、权证估值方法的第 4)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处理。
特殊情形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e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处理。
特殊情形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按第 2 条第(4)款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处理。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由于证券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未能发现错误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财产估值错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减轻或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按本条第(二)款估值方法第(12)项条款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