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评估 样本条款

房屋评估. 7 4.3.1 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7
房屋评估. (一) 评估时点: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与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一致。
房屋评估. 被征收房屋价值是指被征收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在正常交易情况下,由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以公平交易方式在评估时点自愿进行交易的金额,但不考虑被征收房屋租赁、抵押、查封等因素的影响。 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应当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安置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与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一致。 被征收人应当协助估价人员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提供或者协助提供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所必需的情况和资料。
房屋评估. (一)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被征收房屋价值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由同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以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为评估时点,采用相同的方法、标准评估确定。
房屋评估.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在经公开招投标入围单位中选定。评估时点为本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被征收房屋价值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以下简称安置用房)的价值,由同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以同一评估时点,采用相同的方法、标准评估确定。
房屋评估. 被搬迁房屋经上海德大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评估。搬迁房屋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为 1,081.09 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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