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無正當理由不履行契約者 样本条款

其他無正當理由不履行契約者. 甲方因本條行使解除或終止契約時,履約保證金及其孳息不予發還。乙方除應給付未繳之各項款項、租金、費用及違約金等外,並應給付甲方所受損害及相當於 2 個月租金損失。前述各項款項得以乙方預繳之租金支票予以扣抵,如有不足,並得另行向乙方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