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本公告日期,中國石化集團公司為本公司的控股股東(直接及間接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的 68.96%),中國石化集團公司亦直接或間接控股南化公司、石工建、南京工程 及上海工程,因此,根據《上市規則》第14A章,南化公司、石工建、南京工程及上海工程均為中國石化集團公司的聯繫人,亦為本公司之關連人士,故本次交易構成《上市規則 》第14A章項下本公司的關連交易。聯合石化乃本公司之全資附屬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