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样本条款

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
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 2 日内在规定媒介公告。
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 2 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
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 2 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集合计划收益分配方案由管理人拟定,并由托管人复核,在 2 日内在规定媒介公告。
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后确定,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在分配方案公布后(依据具体方案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就支付的现金红利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及时进行分红资金的划付。
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按日计算并分配收益,基金管理人不另行公告基金收益分配方案。
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每个工作日进行收益分配。每个开放日公告前一个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及七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自然日,披露节假日期间各类基金份额的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节假日最后一日的七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各级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七日年化收益率和运作期年化收益率。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法律法规有新的规定时,从其规定。 本基金每个运作期期末例行收益结转(如遇节假日顺延),不再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