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的基本情况 样本条款

协议的基本情况. 近日,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信源”)与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和江苏创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讲究实效、共同发展”的原则,为进一步发挥各自优势,实现互利共赢,叁方建立合作关系。
协议的基本情况.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聊城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9 日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双方拟共同推进在市政道路智慧运维、巡查、检测及评价、市政道路养护托管、代建管理、示范路段养护等领域的业务合作。 本次签订的协议为意向性约定,签订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协议的基本情况. 厦钨新能与中伟股份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基于双方在战略合作方面的互补性和兼容性,为充分发挥双方技术、工程、资源、产 线、产能等方面优势,提升企业效益,实现合作共赢。双方一致同意在矿产资源开发、产品供销、产品加工、信息合作等层面建立密切、长久及融洽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本协议为厦钨新能与中伟股份战略合作的框架协议,具体合作事项将另行商谈约定。本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及厦钨新能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协议的基本情况.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山东中恒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环境”)于 2020 年 10 月 12 日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拟在中恒环境所在地开展道路智慧运维养护托管合作项目。 本次签订的协议仅为意向性约定,签订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协议的基本情况.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世茂天成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贸天成”)于 2021 年 3 月 15 日签订了《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双方拟共同出资在上海与西安分别成立合资公司即“上海世茂达刚城服有限公司”与“西安达刚世茂运维科技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本次签订的协议为意向性约定,签订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与世茂天成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签订《合作协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 易。
协议的基本情况. 1、近日,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或“纳川股份”)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环保集团”)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经充分沟通协商,双方一致同意本着“优势互补、互利共赢、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协议的基本情况. 2020 年 4 月 30 日,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浙江东阳昊美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美影业”,“公司”与“昊美影业”合称 “双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双方将按照协议约定开展战略合作,现将本协议的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协议的基本情况. 1、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新文化”或“甲方”)近日与上海微盟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盟”或“乙方”)签署了《框架协议》。 为推进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帮助对方拓展在各自领域中的影响力,推动双方业务共同发展,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在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建立互相尊重、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机制,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协议。
协议的基本情况.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柏堡龙”)于 2020 年 11 月 4 日与天合产业发展(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合”)签署了《柏堡龙与天合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本着平等互利、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就积极推动与上合组织国家各成员国相关企业缔结合作伙伴关系,展开全方位的协同协作达成合作意向。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协议的签订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协议的基本情况. 1、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于 2019 年 4 月 8 日与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轩”或 “甲方”)基于双方建立长期友好战略合作关系,经友好协商,就采购湿法涂覆隔膜产品事宜签署《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采购框架合同》(以下简称 《采购框架合同》)。 本次签订的协议为采购框架性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