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的定义

客户. 意指特定之人,该人是您的雇主,而不是服务提供者,(1) 且已获分配您在注册您访问之第一个 UPS 技术时所使用之 UPS 账户,倘若该注册需要 UPS 账户,(2) 且已获分配您在访问该 UPS 技术时所使用之第一个 UPS 账户,倘若注册不需要但使用需要 UPS 账户,或者 (3) 当您访问第一个 UPS 技术时注册和使用均不需要 UPS 账户。
客户. 指在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开户之客户,其姓名、地址及其他资料详载于帐户申请表格
客户. 指您向其提供或希望向其提供 MSP 服务的第三方。

More Definitions of 客户

客户. 指向发卡行申请信用卡(包括主卡和附属卡)的申请人及/或获得卡片核发的持卡人,依上下文确定其具体含义,包括主卡客户和附属卡客户。
客户. 指签订本协议的机构。
客户. 指 账户持有人(等),其资料载于客户资料表;
客户. 意指: (i) 如客戶為一個自然人,不論他是否破產,其本人、其遺產代理人、財產接管人或信託人亦受到約束; (ii) 如客戶為兩個或以上的自然人,他們個別地及共同地均受到約束,不論他們是否破產,其相關的遺產代理人、財產接管人或信託人亦受到約束; (iii) 如客戶為一所獨資商號,該商號的獨資經營人亦受到約束,不論他是否破產,其遺產代理人、財產接管人或信託人亦受到約束,該商號的承繼人亦受到約束; (iv) 如客戶為一所合夥人公司,該合夥人公司的所有(於簽訂本協議時及隨後的時間)合夥人個別地及共同地均受到約束,不論 他們是否破產,其遺產代理人、財產接管人或信託人亦受到約束,該合夥人公司的承繼人亦受到約束; (v) 如客戶是一項信託,該信託的受託人及該受託人的繼承人亦受到約束; (vi) 如客戶是一個法團或註冊組織,該組織的管理委員會各委員以及他們的繼承人亦受到約束。
客户. 指在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开户之客户,其姓名、地址及其他数据详载于帐户申请表格 「客户合约」 在期权交易规则已作出定义,即期权交易规则内所指某一符合期权标准合约条件及条款的指示透过期权交易系统与同一期权系列的另一指示有效地进行配对 「平仓」 指就任何合约而订立另一份相同规格及相同数额但属相反买卖之合约,以对销原有合约及/或变现该原有合约之溢利或亏损 「操守准则」 指《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持牌人或注册人操守准则》,及其不时之修订 「商品」 指包括但并不止限定于农产品金属或货币、外汇、指数(股票)货币期权、外汇合约、商品合约、能源、权益或权限及以上有连带关系之期货合约或期权合约 「抵押品」 指由客户交予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并获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 货接纳为证券孖展账户下之抵押品之及/或期货账户所有证券及其他资产 「共同汇报标准 (CRS)」 指因应二十国集团(G20)的要求,并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委员会于2014年 7月15日通过而设立之共同汇报标准。共同汇报标准要求各司法管辖区向其当地的金融机构收集财务帐户资料,并就财务帐户数据每年定期与其他司法管辖区进行自动交换。 共同汇报标准订明须进行自动交换的财务帐户数据、须递交数据的金融机构、涵盖不同种类的账户及纳税人,以及金融机构须遵守的一般尽职调查程序 「共同汇报标准责任」 指共同汇报标准赋予的责任(依据本地法例及由相关税务部门发出不时更新或补充的指引),包括但不限于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对客户进行尽职调查及确认须予申报账户及须予申报人士的责任,以及根据相关法例及法规向相关税务部门汇报须予申报账户及须予申报人士资料的责任 「电子途径」 指包括互联网、电邮、流动电话、掌上计算机或任何其他电子通讯方式,及包括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不时容许之方式 「电子操作」 指客户透过电子途径操作的证券交易 「电子服务」 指客户以电子途径向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发出指示及获取银河国际证券 及/或银河国际期货所供信息服务之电子设施 「产权负担」 指透过任何资产提供或产生的担保、融资租赁、递延购买、买卖及回购或售后租回安排、押货预支、卖方保留所有权或其他证券权益而作出的任何按揭、押记、抵押、留置权、转让,及为任何债权人提供优先权的任何安排或就上述任何一项订立的任何协议 「失责事件」 指一般条款第12条所述之失责事件 「交易所」 指联交所,期交所及/或任何世界其他地方进行证券及/或商品及/或期货合同及/或期权合 同买卖的交易所、市场或交易商组织 「交易合约」 指经证监会及期交所批准在期交所不时运作的市场上进行买卖并可能因而产生期货合 约之商品合约
客户. 指附件中列明姓名/名称及地址的人士;
客户. 应具有在采购订单中所规定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