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投资概述 样本条款

对外投资概述. 基于 PHC 管桩主业的战略规划和市场布局,近日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经与湖州市南浔区菱湖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友好协商,就公司在南浔区投资建设年产 600 万米 PHC 预应力高强度混凝土管桩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拟签署《南浔区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合作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项目总投资 80,719.25 万元人民币,其中固定 资产投资 64,719.25 万元人民币。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拟设立的子公司南浔三和 管桩有限公司(暂定)(以下简称“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拟由公司出资 2,160 万元人民币、子公司瑞盈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19,440 万元人民币共同设立。 2021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南浔区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合作投资协议书>并成立子公司的议案》。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协议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通过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具体价格由乙方与国土管理部门另行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并按照《关于调整南浔区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的实施细则》文件规定享受土地款优惠及奖励政策。
对外投资概述.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7 日与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加银资管”)、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订《民生加银资管添益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或“原协议”)。由公司作为委托人与加银资管作为资产管理人及民生银行作为托管人成立民生加银资管添益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管计划”),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负责委托资产到账等具体事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拟成立资管计划的公告》(临 2018-065)。 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资管合同补充协议的议 案》,经公司与加银资管、民生银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三方于 2019 年 6 月 20 日签订《民生加银资管添益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 “补充协议”),对原协议中资产管理计划管理费、资产管理计划委托财产合计、计划存续期及合同存续期等部分条款进行修改,除补充协议修改的内容外,原协议其他条款保持不变。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议案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补充协议的签订不涉及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对外投资概述.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光电气”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智光用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电投资”或“甲方”)于 2016 年 8 月 16 日在广州与广西荣凯华源电镀工业园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荣凯”或“乙方”)、自然人罗志光和徐爱芬签署了《柳州汽车城电镀工业园园区用电设施之投资合作协议》,四方拟以自有资金共同出资 5,000 万元设立广西智光荣凯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光荣凯”,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结果为准)。其中,用电投资拟投资 2,550 万元,占智光荣凯 51%股权;广西荣凯拟投资 1,700 万元,占智光荣凯 34%股权;罗志光拟投资 500 万元,占智光荣凯 10%股权;徐爱芬拟投资 250 万元,占智光荣凯 5%股权。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智光电气总经理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智光电气董事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信文化”或 “公司”)战略规划,为推动公司业务实现高层次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公司拟在西安市建设荣信文化创意园区,该园区将打造集儿童益智读物的开发、策划设计、制造加工与发行一体化的文化创意产业综合体和智慧型文化产业基地。 2020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签订<荣信教育文化创意园区项目协议书>的议案》。目前,上述协议中所涉及的项目投资金额、用地位置、实施主体等主要条款发生变更,公司拟与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西安高新区”)重新签订上述协议。 2022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荣信文化创意园区项目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西安高新区签署《荣信文化创意园区项目协议书》(以下简称“项目协议书”)。公司拟在西安高新区建设荣信文化创意园区项目,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20,000万元(人民币,下同)。 本次对外投资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对外投资概述.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森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森马投资”)于 2022 年 6 月 28 日与上海涌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涌心”)等签署了《上海祥禾涌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 “合伙协议”),森马投资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1,000 万元参与投资上海祥禾涌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合伙企业”、“祥禾涌骏”、“投资基金”),成为其有限合伙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章规则及公司《公司章程》、《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对外投资概述. 1、2020 年 7 月 14 日,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榕生物”)与爱逸(厦门)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逸食品”)签署了 《投资协议》,双方拟在厦门共同投资设立植白(厦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该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雪榕生物以自有资金出资 400 万元,持有合资公司 40%股权;爱逸食品出资 600 万元,持有合资公司 60%股权。
对外投资概述.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4 日与乐清市人民政府签订了《乐清市华统现代化生猪养殖建设项目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双方就公司在乐清市投资建设生猪养殖场达成合作框架。 公司本次与乐清市人民政府签订本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对外投资概述. 1、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唐智控”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华商龙商务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华商龙”)拟 以自有资金人民币445万元对上海康帕科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康帕”)进 行增资,增资完成后,深圳华商龙将持有上海康帕51%的股权,成为上海康帕的 控股股东。英唐智控香港全资孙公司华商龙商务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商 龙控股”)拟以自有资金94万港元对威尔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尔电子”)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华商龙控股将持有威尔电子51%的股权,成为威尔电子 的控股股东。英唐智控及其子公司和孙公司与本次交易的各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对外投资概述. 2019年12月30日,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稀土产业发展规划,为进一步延伸稀土产业链,提升产业附加值,近日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有色”、“公司”或“乙方”)与广州市花都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甲方”)签订《招商协议》,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 13.37 亿元在广 州市花都区空港城内投资建设年产 8000 吨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项 目,建设周期 30 个月。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广州市花都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签订<招商协议>的议案》。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项目投资最终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方可实施。